在我国的第十一个宪法宣传周,为弘扬宪法精神,12月6日,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开展“法治小轨道”学习活动,学习内容为宪法相关法律《国旗法》《国歌法》《国徽法》。本次学习活动由政治和法律教研部许亚萍副教授主讲,教研部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学习。
主讲人通过“法条原文+案例”的方式分别就《国旗法》《国歌法》《国徽法》三部法律的立法目的、主要内容、贯彻落实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述,内容通俗易懂,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。
主讲人认为,在我国的法治体系当中,《国旗法》《国歌法》《国徽法》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。它不仅规范了国旗、国歌和国徽的使用,更承载着爱国主义精神和增强公民国家观念的重任。所以,学习这三部法律,不仅是为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增强国家观念,更重要的是要把维护国家尊严落实到实际行动中。
教研部其他教师表示,《宪法》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为《义勇军进行曲》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,周围是谷穗和齿轮。”可见,国旗、国歌、国徽是宪法确定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,学习贯彻《国旗法》《国歌法》《国徽法》是落实宪法规定的重要举措。(许亚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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